據湖南“邵陽日報”微信公眾號8月18日消息,近日,邵陽市委市政府通報邵陽市第二輪省生態環境保護例行督察移交問題追責問責情況。
2024年3月14日至4月2日,湖南省第三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對邵陽市開展了第二輪省生態環境保護例行督察,并于2024年7月9日向邵陽市反饋了督察情況,同時移交3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要求依規依紀依法處理。
邵陽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堅定不移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切實增強抓好督察反饋問題整改的政治自覺、思想自覺、行動自覺,扎實推進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和責任追究工作。市縣兩級紀委監委對移交的3個責任追究問題逐一查清事實、厘清責任,精準追責問責,確保實現政治效果、紀法效果、社會效果有機統一。根據查明事實,依據有關規定,共追責問責33人,其中,黨內警告4人,政務警告3人,政務記過3人,誡勉9人,責令檢查7人,批評教育7人。現將3個典型問題追責問責情況通報如下:
一、邵陽市燒結磚(瓦)行業產業政策落實不力,違法問題突出
城市規劃區內磚(瓦)企業應退未退,長期違規生產等違法問題突出,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隆回縣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隆回分局、北塔區自然資源局等部門履職不力、監管不到位。
根據干部管理權限,給予分別時任市生態環境局隆回分局黨組書記、局長的陳建華、謝東海批評教育處理;責令時任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黨委書記、主任謝益林,北塔區自然資源局黨組書記、局長李光明,時任隆回縣國土資源局黨組書記、局長范志海,隆回縣自然資源局黨組書記、局長李金平作出書面檢查;給予隆回縣北山鎮黨委委員、副鎮長黃賢偉,隆回縣北山鎮綜合執法大隊大隊長張勇華書面誡勉處理;給予時任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黨委委員、總經濟師曾高貴,時任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產業政策和法規科科長莫自省黨內警告處分。
二、洞口縣打擊生態環境違法行為不力
洞口縣委、縣政府對生態環境保護重視不夠,相關職能部門監管缺位,執法力度偏軟偏弱,磚廠、攪拌站、水泥廠等規劃統籌審批不力。
根據干部管理權限,給予洞口縣自然資源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劉繼東,洞口縣科工信局總經濟師尹華水,洞口縣住建局二級主任科員唐文社批評教育處理;給予時任洞口縣委常委、副縣長黃偉軍,洞口縣人民政府三級調研員盧誠,市生態環境局洞口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潘龍輝,時任洞口縣自然資源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林永華,洞口縣自然資源局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股四級主任科員張先建,洞口縣林業局林政法規股負責人唐朝濤書面誡勉處理;給予邵陽市洞口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大隊負責人王淑雨、時任洞口縣自然資源局行政執法大隊大隊長張立平黨內警告處分。
三、邵陽天子湖國家濕地公園生態保護不力
天子湖國家濕地公園管理處、邵陽縣林業局等單位落實保護、監管責任不到位,借修建森林防火隔離帶名義在公園保育區內違規砍伐林木,整改工作標準不高,公園內違規填埋濕地、污水入湖等問題時有發生。
根據干部管理權限,給予時任邵陽縣人民政府副縣長劉真林,邵陽縣塘渡口鎮黨委副書記、鎮長吳送軍批評教育處理;責令邵陽縣塘渡口鎮副鎮長尹敏彬、邵陽縣塘渡口鎮副鎮長蔣志峰、時任邵陽縣林業局林政股股長伍重陽作出書面檢查;給予邵陽縣林業局局長劉光明書面誡勉處理;給予天子湖國家濕地公園管理處黨組書記、主任羅玉泉,邵陽縣林業局黨組成員、副局長何再清,市生態環境局邵陽縣分局管理二股股長肖建清政務警告處分;給予天子湖國家濕地公園管理處濕地管理股股長肖友國,邵陽縣反封嶺林場支部書記、場長祝葉青,邵陽縣反封嶺林場支部副書記、副場長莫東華政務記過處分。
(來源:邵陽日報微信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