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時報訊 3月24日上午,南京市鼓樓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全國首例全鏈條打擊侵犯公民停車信息案,該案系國內首個全鏈條打擊的針對尋車系統案件,涉及軟件作者、代理商、尋車業務經營者、貼G人員、拖車人員的典型案例,具有一定的新穎性、典型性。
經審理查明,2020年6月起,謝某應客戶要求查找車輛,使用被告人黃某提供,李某制作、提供的用于爬取停車信息的“JTC”等程序,通過技術手段繞過“捷停車”等停車平臺系統安全防護機制,非法獲取“捷停車”等停車平臺系統保存的公民車輛即時停車位置信息。謝某將查詢到的相關車輛位置信息發送給客戶,或根據客戶的需求給相關車輛安裝定位跟蹤設備,并收取費用。同時,黃某接受謝某的指派,給指定車輛安裝定位跟蹤設備,并收取謝某給予的報酬。經統計,黃某通過上述行為非法獲利113萬余元,李某非法獲利24萬余元。
法院認為,公民車輛即時位置信息、軌跡信息,系能夠反映、識別特定自然人活動情況的信息,該信息與公民行動自由、人身安全等刑法保護法益緊密關聯,屬于公民個人信息,應受法律保護。兩名被告人明知他人非法獲取公民車輛位置信息并從中牟利,仍制作軟件程序,供他人使用,情節特別嚴重,兩人的行為已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
被告人黃某、李某違反了《個人信息保護法》《網絡安全法》等法律規定,通過非法手段強行爬取屬于公民私密信息的即時停車信息,以及給指定車輛安裝定位跟蹤設備,其行為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且系共同犯罪。被告人黃某系累犯,有立功情形,當庭自愿認罪,并退出部分違法所得,被告人李某歸案后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并退出部分違法所得,綜合考慮上述情形,作出以下判決:
被告人黃某犯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十一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20萬元,被告人李某犯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三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25萬元;向被告人黃某、李某追繳違法所得,予以沒收,上繳國庫;作案工具予以沒收。
本案被告人與另案被告人謝某等圍繞“尋車”業務,分別負責程序開發、數據查詢、聯系客戶、安裝定位跟蹤設備等,上下游之間環環相扣,形成了一條完整的產業鏈條,謝某等13人均以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判處,判決均已生效。在該系列案件審理過程中,南京市鼓樓區法院依法對涉及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的“全鏈條”人員嚴厲懲處,有力地保護了公民個人信息安全。
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媒體記者及群眾代表50余人旁聽了庭審,庭審全程在互聯網直播。
江南時報記者 錢月明
通訊員 王強 高明明